新农村申报与建设
申报流程:
总体规划——市级初选——省级初审——报农业农村厅——实地评估——竞争答辩——项目公示——项目评议——批复立项。
Introduction
申报流程:
总体规划——市级初选——省级初审——报农业农村厅——实地评估——竞争答辩——项目公示——项目评议——批复立项。
Key Construction Contents
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
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
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实现在田园综合体发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业。
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
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
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
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
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
创业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
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农业效益强化服务和利益联结,带动区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突出特色,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
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
利用“旅游+、生态+”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
夯实基础,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
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申报以总体规划为引领,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规划和方案,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初选后,将名单报送财政部农业司和国家农发办。财政部和农发办根据各自负责省份,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后,将意见反馈给各省份,各省根据意见完善方案后提交给财政部、农发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