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履约能力评级报告标准是对受评主体进行债务履约能力等级评定的原则和依据。受评主体不同,受评主体所处行业不同,评级标准有所差异,我院债务履约能力评级报告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独立原则独立原则
是指我院及评级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在执行评级业务、形成评级意见、出具评级报告时应独立于受评主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受受评主体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
(二)客观原则
客观原则是指评级人员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事评级工作,不带有任何偏见,不以主观意愿或个人偏好行事,全面、深入地了解受评主体债务履约能力,客观揭示受评主体财务履约风险。
(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评级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评级利益各方。
(四)真实原则
真实原则是指我院及评级人员在评级过程中,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方法对评级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按照合理、规范的程序审定评级结果。
(五)一致原则
一致原则是指在评级过程中所采用的评级程序、评级方法应与我院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一致。同时,对同一类受评主体评级,或者对同一受评主体跟踪评级,应当采用一致的评级标准和工作程序。评级标准有调整的,我院将充分披露。
(六)审慎原则
审慎原则是指在对评级资料的分析过程和作出判断过程中应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定性指标的分析和判断时。在分析基础资料时,应准确指出影响受评主体的潜在风险,对受评主体某些指标的极端情况做出深入分析。
(七)合规原则
合规原则是指我院依法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保障我院债务履约能力评级报告业务管理和评级人员的执业行为符合与评级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